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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追诉时限有哪些

2023-08-17 08:15:51 来源:问法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

行政处罚追诉时限有哪些

行政处罚追诉时限是两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追责时效,是指行政机关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责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二、

合法的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合法的行政处罚的构成要件如下: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3.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4.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三、

行政罚款会不会影响子女

行政处罚是没有任何案底,对自己未来和子女原则上没有影响,事实上对自己名声和仕途,还是有一点影响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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