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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枪狩猎濒危野生动物5人获刑

2023-08-22 16:27:33 来源:四川长安网

非法持枪狩猎濒危野生动物5 人获刑

——宝兴公安成功破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和非法持有枪支案

近日,雅安市宝兴县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该县大溪乡烟溪村开庭,岳某、王某、车某、杨某、朱某5名被告人站在被告席接受审判。一审分别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至9个月缓刑1年半不等的处罚,并处罚金。


(资料图片)

“侦破危害野生动物案件虽然很艰苦,但我们也要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8月17日,宝兴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回忆侦办此案经历时感慨不已。

循线锁迹

案件嫌疑人浮出水面

时间回到2022年9月23日,这日,宝兴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宝兴陇东镇有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情况。了解到此信息后,宝兴公安高度重视,经过分析研判后,将此案列为“9·23”非法狩猎案,并迅速组织警力展开全力侦查。

据悉,陇东镇地处山区,当地村民不仅居住分散,而且进山挖药售卖也是常态,要从中锁定嫌疑人有着不小的难度。

侦办中,办案民警借助安装于重要地段、路口等处的监控查找有价值的线索。可看遍多时段、全片区的监控视频后,并未发现疑似拿着枪支等物件的人,也没有发现提着疑似动物的人回家。在蹲点守候、暗访追踪中,也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案情陷入困局,但民警没有放弃,持续监控。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个月的调查,案情终于有了突破口。“从过去的经验看,这段时间是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高峰期。”办案民警付东十分了解这一情况,2022年11月,一处卡点监控画面显示,有一辆小车多次出现,且是夜间七八点进入,次日凌晨两三点钟才返回,甚至有一天还是在早上七点过才返回。办案民警根据监控画面观察,发现车内有多名乘客。这辆搭载多人的小车为何会傍晚进山、次日凌晨出山?他们进山做了什么?......这一系列问题在民警脑海中浮现。

为弄清这一情况,民警以车找人,通过调取多处路段和卡点的监控,最终锁定嫌疑车辆号牌及车辆拥有人车某的相关信息。作为侦查民警,他们深知盗猎者的反侦查能力很强,如果没有抓到现行、没有查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嫌疑人根本不会承认,因此,办案民警在锁定嫌疑车辆车主信息后,又派人对其人际关系、平时喜好等进行暗访。

随着暗访行动的深入,不仅查明了车某及岳某、王某、杨某、朱某来往密切,还查实了这伙人的共同爱好:爱好打猎,爱吃野味。

深挖细查

盗猎团伙全落网

2022年11月底,案情有了新发现。因该嫌疑车辆是在傍晚和凌晨时分频繁进出林区,所以在此基础上,侦查民警同林业部门管护人员及野保人员组队,从嫌疑车辆所去方向朝林区纵深排查,寻找蛛丝马迹,最终在陇东镇煤山沟等区域发现了野生动物血迹和部分遗留物。种种迹象表明,嫌疑车辆上的驾乘人员,很有可能是进山的盗猎者。

经过分析研判,民警认为收网时机已到。今年1月4日,宝兴县公安局组织精干警力,兵分多路,展开突击行动,成功将车某、岳某、王某、杨某4名嫌疑人抓获,朱某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随后民警分别从岳某、王某、杨某等人家中搜出80多公斤疑似野生动物肉制品,其余肉制品全属分解体,肉眼难以辨识动物种类。此次突击行动,还从4名嫌疑人家中搜出多支自制猎枪和多个猎夹。

在讯问中,岳某等人避重就轻,虽然承认进山是猎捕野生动物,却表示仅猎杀了一只水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猎杀一只水鹿达不到追究刑责标准。

连续10多次夜间出没山林,仅猎杀了一只水鹿?民警断定他们在撒谎。宝兴公安双管齐下,一方面,将疑似野生动物肉制品送到专业机构做鉴定,科学锁定这些肉制品是哪类动物,共有多少种。另一方面,依据嫌疑人交代的作案地点,侦办民警多次进入深山查找其猎杀野生动物的现场...

随后,据鉴定结果显示:从嫌疑人家中查出的肉制品,来自7种野生动物物种。其中5种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即3只水鹿、1只中华斑羚、1只中华鬣羚、3只红腹角雉、1只毛冠鹿,以及2种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猪、马来豪猪。

难逃法网

五名被告人得到应有处罚

在铁证面前,岳某、王某等涉案人员不得不承认猎杀野生动物的全部犯罪事实,并供述了位于陇东镇、五龙乡境内的5处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地点。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他们的供述,侦查民警经过寻找,找到了位于五龙乡铁坪山村的一处猎杀水鹿现场,先后将5人押至现场指认,并在现场找到遗留的动物皮和内脏等。其余4处猎杀野生动物的现场,侦办民警根据其描述,打印出了所属区域的卫星影像图,找到了疑似猎捕野生动物的部分现场和一些遗留物,然后将现场勘验的照片、录像资料带回让涉案人员辨认,确认正是他们猎杀野生动物的地方。

值得一提的是,办案民警虽然没有在车某家中查出野生动物肉制品,他也一再狡辩没有参加猎杀野生动物,但在其他人员的供述下,车某承认其开车送同伙进山猎杀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同时为逃避警方搜查,及时食用所分得的野生动物肉,还将3支自制猎枪藏在自家房屋背后的森林中......在侦破此案过程中,宝兴警方一共收缴了9支自制猎枪。

岳某、王某、车某、杨某、朱某5人以食用为目的,相互结伙携带无合法有效证明的枪支,多次在宝兴县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范围内实施非法狩猎违法犯罪活动,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涉案价值达到17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岳某、王某、车某、杨某4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在审判现场,5名涉案人受到法律惩罚,也警醒众人,法律是维护生态的屏障,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制裁。

宝兴公安 杨永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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