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骗消费了的处理:要求经营者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找法网提醒您,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二、欺骗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需要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协助的,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应当给予协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消费者投诉应递交文字材料或有消费者签字盖章认可的详细口述笔录。
三、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商品(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
6.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7.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8.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9.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0.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1.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2.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