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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拖多久 天天实时

2023-06-12 14:09:11 来源:互联网

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拖3-6个月。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诉讼离婚的审理期限:

诉讼离婚是有一定审理期限的,因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不同而不同。具体是: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起诉离婚的流程有:

1、确定管辖法院

(1)立案前需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2、立案

管辖法院确定后,便可前往立案大厅进行立案,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

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2)结婚证;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子女出生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暴、吸毒或酗酒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等。

(6)财产和债务等证据。

材料提交后,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准予立案,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后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审理

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将案件移送相关庭室,确定人员进行审理。案件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送达案件文书以及开庭传票。

调解贯穿离婚诉讼的始终。庭前法官会组织双方调解,如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本人无特殊情况必须到庭,不能到庭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如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必须到庭。

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需举证证明婚姻关系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

庭审主要围绕是否符合解除婚姻的法定情形、子女抚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展开,原被告双方应针对性地陈述意见并提供证据。

4、判决

离婚案件的审理结果有三种:原告撤诉、调解和判决。

1原告撤诉

原告有权提出撤诉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若原告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诉讼费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按原告撤诉处理。

2达成调解

离婚案件达成调解,包括调解和好与调解离婚。前者可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不再出具正式的调解文书;后者则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进行确认后制作民事调解书。

3作出判决

若双方调解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上诉。

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法律文书生效前,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即解除。

文书中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部分,如果一方不履行相应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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