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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观点!判刑以后还有可能加刑吗?

2023-06-16 17:16:14 来源:互联网

有的服刑人员家属会咨询,服刑期间会不会被突然加刑。会不会被加刑,那这还真的看自己了,一般也就是两种情况,余、漏罪和新罪。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

判刑以后还有可能加刑吗?

山东多博仕律师事务所鹿甲律师解答:

判刑以后有可能还会加刑。

一、余、漏罪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也就是,在被抓之前就有了两罪以上的事实了,只不过是本次被审判的是其中的一个罪。在服刑期间,突然又被侦查机关查获犯罪事实。此时侦查机关有会来监狱进行讯问,之后按照程序报检察院,法院进行审判,与前罪合并执行。也有可能侦查机关等满刑后,再进行抓捕,按程序进行起诉、审判。那就是本次犯罪审判后,再进行刑罚执行。

二、新罪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此处就是在服刑期间又造成了新的犯罪。就是被抓之后发生了新的犯罪事实,一般都是在监狱内发生了新的犯罪。比如,两服刑人员打架,如果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了,那就可能面临着加刑。

山东多博仕律师事务所鹿甲律师解析: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鹿甲律师简介

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律功底深厚,法律素养高。既年轻活力,又沉稳干练,为人踏实诚信,态度和蔼可亲,易于沟通。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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