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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所具备条件有哪些

2023-06-22 11:14:01 来源:问法

一、合同成立所具备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资料图】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订立后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1.从权利方面来说,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和合同的约定所产生的权利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2.从义务方面来说,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当事人根据合同所产生的义务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定和约定的义务履行合同。

3.从责任方面来说,如果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成立后可以变更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可以。

1.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为了己方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盗窃合同进行合同修改或伪造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2.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或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或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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