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从2007年至今,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因户口问题而产生的纠纷逐年递增。“尤其是近些年,学区房买卖中的户口纠纷尤为突出,购买后又不得落户,会打乱孩子的入学计划。”一中院民一庭法官张*芳表示,这类官司多发生在优质教育资源集中的海淀、西城和东城三区。
“户口迁不走有种种原因,有的是客观因素导致户口迁不走,新的户口进不来,比如说卖房人还未购置新房,或新房的原房主仍未迁走。”张法官介绍,“还有些卖房人投机取巧,钻国家政策的空子,故意拖延迁户。”
这些官司打到法院,通常会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或旧房主赔付违约金。但无论哪一种判决,家长购买学区房的真正目的——让孩子顺利入学的目的都难实现。
现实中,学区房买卖双方的交易目的非常明确,买方为孩子上好学校,卖方为获得巨额利益。双方因为心照不宣,往往忽略在购房过程中立下“规矩”。
张法官称,有些合同中没有对旧房主何时迁出户口,如果不迁出将承担怎样的后果做出约定,这使得在未来落户和孩子上学问题上容易产生矛盾。
如果双方没有就何时迁户达成协议,根据法律旧房主也要承担“附随义务”,即根据落户上学的交易目的,旧房主须履行迁户的义务。
律霸网提醒,希望通过买学区房让孩子上好学校的家长们,买房之前一定要考虑潜在的法律风险。要将“合同目的”、“户口迁出时间”及“违约责任”写进房屋买卖合同里。不能因为心照不宣就未在合同中列明,如果购房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就读XX学校,则‘户口迁出时间’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一旦卖方违反了户口迁出的约定,买方是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这点跟普通购房合同稍有些区别,所以必须将该条款落实在纸上,才能有理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