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7月14日,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疆”)在美国弗吉尼亚州东区地方法院对贝尔德事隆及贝尔德事隆加拿大公司(简称“德事隆”)提出专利侵权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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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疆指控德事隆侵犯其四件美国专利:US9,126,693、US9,958,874、US10,692,387和US10,904,755,并请求陪审团审理。
起诉书
就在三个月前,4月21日,双方在美国迎来一份重要判决。
经过陪审团审理,大疆因侵犯美国无人机公司德事隆创新的两项美国专利US8,014,909和US9,162,752,被判一共赔偿2.789亿美元。其中,前一个专利赔偿3070万美元,后一个专利赔偿2.482亿美元。
随后,5月31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对德事隆 v. 大疆案中两件巨额赔偿的专利之一——US9,162,752号专利(自动悬停功能),作出多方复审IPR裁决。最终PTAB认定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7,10,12相对于大疆提供的多份现有证据,不具备可专利性。因此宣告752号专利的权利要求1-7,10,12全部无效。
然而,这一结果并不能改变大疆在一审中针对这件专利要赔偿德事隆2.482亿美元的事实。因为陪审团在4月21日的判决中并未依据752号专利的权利要求1-7,10,12来裁定大疆的侵权行为,而是依据了752号专利的权利要求13,最终认定大疆侵犯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3,进行了惩罚性赔偿。
因此,推测大疆还会继续对752号专利的权利要求13发起挑战。
在此次最新披露的大疆起诉德事隆的案件中,能够看到大疆并未因此束手待毙。
2023年3月29日,大疆就向德事隆提起反诉,主张其侵犯了美国专利号US9,126,693、US9,958,874。
随后,2023年7月13日,大疆的律师致函贝尔德事隆侵犯另外两件美国专利:US10,692,387和US10,904,755。
如果算上今年5月,大疆在中国对德事隆公司的一件名为“具有可互换的有效载荷模块的倾转旋翼式飞行器”的中国专利ZL201811159540.9发起了无效宣告挑战。
能够看出,大疆已经在中、美两个战线上,同时向德事隆发起了反击。
此次大疆将矛头直接指向了德事隆的主营业务——直升机领域,这对于德事隆来说,也会构成一定的压力。
不过,就在7月14日同一天,德事隆也向德州北区地方法院分别请求对大疆的上述四项专利不侵权,做出宣告性判决。
双方你争我夺,也预示着后续案件进展将会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