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上签字,没有也没关系。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无需取得继承人的同意及签字。立遗嘱人通过遗嘱在生前安排死后的遗产分配,不需要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达成一致。自己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订立即可产生法律效力,属于单方即可完成的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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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遗嘱继承纠纷处理原则如下:
1.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
4.养老育幼,保护弱者的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应当多分遗产;在遗嘱继承中,即使遗嘱人未保留胎儿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份额,也要给予分配遗产。
5.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
三、可以把遗嘱继承人列为被告。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