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资料图】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法。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法。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法。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法。
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自愿原则:当事人有权依法自愿订立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4.诚信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5.禁止滥用权利和公共秩序的原则: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道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快车提醒您,签订合同有下列法律风险,即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风险;意思的表示不真实、不合法的风险;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风险;以及合同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