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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给小三转账,文山法院这样判

2023-09-08 11:20:46 来源:互联网

结婚多年

妻子发现丈夫给第三者转了5万元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纸诉状将两人告上法庭

文山市人民法院判决

丈夫的赠与属于

无效行为

A女士与B先生系夫妻关系,两人于2010年11月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存续至今,夫妻二人靠做生意维系生活。2020年,B先生与C女士认识后发展为恋人关系。

2022年,B先生以转账的形式向C女士赠与5万元,A女士知道后认为B先生所转的款项系与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C女士获得的这5万元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将B先生和C女士一同诉至文山市人民法院,要求判决B先生的转账行为无效、C女士返还5万元。

法院判决

文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B先生将5万元赠与C女士,属于有配偶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情形,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未得到A女士的同意或追认,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同时也违背了公序良俗。B先生的赠与行为,属无效行为,C女士取得的5万元,应当予以返还。故判决B先生对C女士的赠与行为无效,C女士向A女士返还5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虽然恋爱与婚姻自由,但应当符合婚姻家庭观念和道德规范,任何一方发生婚外情,都会破坏婚姻和家庭的美好,也会背负社会的骂名。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共同营造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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