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进一步彰显司法权威。 2021年,被执行人李某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3万元用于做生意,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王某多次索要无果,遂起诉至长白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依旧以各种理由拖欠借款。王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李某与王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在一年内将欠款全部归还。
2023年4月,申请执行人王某再次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反映被执行人李某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一直强调自己没钱还款,希望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对李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发现李某有保险产品,其自行解除保险合同,提取现金价值,但未主动偿还申请执行人欠款。除此外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找各种理由搪塞推托。执行法官又多次到李某家中查找,李某均不在家。两日后,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王某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李某在医院出现。随后,执行局局长王春林带领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来到李某所在医院,找到了李某,李某情绪很激动,自称没钱还款,并拒绝与执行干警沟通。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决定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当司法警察向李某出具司法拘留手续时,李某这才慌了神,声称自己虽然现在没钱,但是会尽快赚钱把欠款还上。执行干警见状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法律科普,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并表示自己自愿接受司法拘留的惩戒措施。长白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作出15日的司法拘留的决定,申请执行人王某对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表示认同。
下一步,长白县法院将继续运用纳入失信名单、罚款、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用好用足用活法律手段,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着力提升执行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