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被判刑的几率两者并没有互证关系,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给予刑罚判决,主要还是依据其是否构成犯罪事实以及犯罪情节是否严重、是否有悔罪表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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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案件,大部分都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很轻的刑罚,或者可能不会被判刑,公安机关并没有充分的事实证据向检察机关提起批准逮捕。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机关应当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但是实践中大部分取保成功的案件,由于情节轻微或者根本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的侦查力度都很小。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以下两种原因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后仍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性相对较高: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怀孕妇女,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因为这两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主要是因为身体原因才被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犯罪行情节轻微或者根本不构成犯罪。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
法律快车提醒您,遵守取保候审义务的,期满应当退还给当事人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因此,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都是应当退还的。